三,、寧德市總工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guī)則
為進一步健全民主集中制,規(guī)范和完善寧德市常委會議議事制度,,根據(jù)《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則。
(一)議事內(nèi)容
1,、傳達學習中央,、省委、市委和全國總工會,、省總工會有關重要文件和會議精神,。
2、討論確定全委會議題及會議有關事項,。
3,、總結、研究部署全市工會一個時期的工會工作;審議市總工會年度財務決算和財務預算,。
4,、討論通過提交全委會通過的工作報告。
5,、討論通過提交全委會決定的市總工會委員和經(jīng)審會委員任免人選,。
6、討論通過召開市工會代表大會的有關事項,。
7,、討論常委會認為應該納入議事日程的其他問題。
(二)會議制度
1,、市總工會常委會議一般一年召開一次,。工作需要時可隨時召開。
2,、市總工會常委會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常務副主席,、副主席主持并確定會議議題。參加會議人員為全體常委。經(jīng)會議主持人提議,,有關人員也可列席會議的相關內(nèi)容,、議題。
3,、市總工會常委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4,、提交市總常委會討論的議題,,各有關部門應事先做好準備。辦公室應提前將會議時間,、地點,、議題及有關材料書面送達各位常委,并通知有關列席會議人員,。
責任編輯:湯少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