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寧破獲寧德市首例非訪尋釁滋事案
利用虛假合同騙取賠款 男子非訪滋事自食惡果
寧德網消息(夏巖緣 劉佳麗) 信訪本是群眾到上級機關反映問題并尋求解決的一種途徑,,也是上層組織了解民意的一個重要途徑,但偏有人以信訪為名尋釁滋事,、擾亂社會秩序,。日前,壽寧警方破獲寧德首起以信訪“維權”為幌子的尋釁滋事案,,涉嫌犯罪的壽寧籍居民吳某宣被壽寧警方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查,2008年2月15日,,壽寧縣托溪鄉(xiāng)村民練某珠因失火(已判決)導致同村吳某資種植的板栗被燒毀,。案發(fā)后,吳某資向練某珠及家人索要賠償無果,。嫌疑人吳某宣得知后,,以幫助吳某資向練某珠索賠為借口,與吳某資簽訂了該板栗山的虛假承包合同及補充協議,。后吳某宣持該合同及補充協議,,多次到壽寧縣法院及相關部門上訪“維權”,要求練某珠賠償其承包的板栗損失等,。后經法院調解,,吳某宣與練某珠達成調解協議,由練某珠賠償吳某宣28000元,。
而2008年6月份以來,,吳某宣借故生非,鬧訪,、纏訪并提出無理訴求,,先后進京非正常上訪13次,其中因非訪被北京警方訓誡8次,,行政拘留1次,,被壽寧警方處以警告2次,行政拘留3次,。吳某宣進京非訪期間,,多次以要滯留北京非訪等方式要挾接訪部門,并強行索要財物數千元,。
去年10月23日,,壽寧警方對嫌疑人吳某宣涉嫌尋釁滋事犯罪立案偵查,并于同年12月1日執(zhí)行逮捕。警方在偵查吳某宣涉嫌尋釁滋事案中,,吳某資多次故意對吳某宣案有重要關系的情節(jié)進行虛假證明,。今年1月12日,吳某資涉嫌偽證罪被壽寧警方刑事拘留,,近日被警方執(zhí)行逮捕,。
對此,警方提示,,時下仍有少數人“熱衷”于通過歪曲,、捏造事實非正常上訪,索要財物牟取私利,,更有甚者唆使,、脅迫、挑動,、組織,、蒙蔽一些人聚眾非訪、纏訪,、鬧訪或無理訪,,肆意擾亂機關單位的工作秩序,公安機關對此將依法追責,,絕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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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訪指的是非正常上訪,,指信訪人不到指定的場所和按規(guī)定的逐級信訪程序到有權處理信訪事項的機關或組織提出訴求,,而是采取蓄意的、過激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明確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訪、鬧訪,、纏訪,、越級形態(tài)出現的影響黨政機關辦公秩序,損害社會治安秩序,,惡化地區(qū)建設發(fā)展環(huán)境,,妨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為。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