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撿野生動物尸體非法出售被判刑
寧德網(wǎng)消息 (光源 劉雪峰) 日前,福安3位村民因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經福安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后,,被市法院分別判刑,并處罰金,。
據(jù)了解,,2015年12月31日,村民吳某某在福安市穆陽鎮(zhèn)蘇堤村水渠里撿到一具鬣羚的尸體,,并用二輪摩托車運回家中,。而后,吳某某以牟利為目的,,未經有關部門批準,,非法以每公斤74元的價格將鬣羚出售給黃某某、游某某,。黃某某,、游某某未經有關部門批準,,共同出資收購鬣羚,欲將其肢解后出售,。當日,,福安市公安局森林公安民警到黃某某所經營的農家樂巡查時,將黃某某,、游某某抓獲,,并起獲鬣羚尸體。經鑒定,,涉案的野生動物是鬣羚,,屬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2016年1月5日,,吳某某向福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
檢察官提醒市民,野生動物非正常死亡,,可能是被槍擊,、電擊,此時該尸體即為物證,,不得自行處理;如果是被人毒害或感染傳染病死亡的,,隨意食用可能會威脅自己或他人的身體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因此,,撿到野生動物或者野生動物制品時,,應當及時交當?shù)毓矙C關或林業(yè)部門處理。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