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落實殘疾人免費停車政策
日前,省殘聯(lián),、發(fā)改委、住建廳,、交通運輸廳、國資委,、市場監(jiān)管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落實殘疾人專用車輛免費停放政策的通知》,,明確殘疾人專用車輛免費停放服務政策適用范圍。
通知指出,,納入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停車設施,對持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駕駛證(準駕車型為C1,、C2,、C5),、行駛證的殘疾人本人駕駛合法的機動車,實行免費停放服務,。殘疾人享受政策時,,必須隨身攜帶“三證”,且不得轉由他人享受,。各縣(市,、區(qū))殘聯(lián)負責收集本地區(qū)殘疾人車輛信息,對“三證”原件進行核驗,,確保證件真實,、合法、有效,,并將復印件留檔備查,;各市級殘聯(lián)(含平潭)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更新殘疾人車輛信息并匯總至省殘聯(lián),。
據(jù)了解,目前全省約3萬名殘疾人持有“三證”駕駛C1、C2,、C5型機動車,。
來源:福建日報
編輯:陳娥
審核:劉寧芬 林珺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