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網(wǎng)購24支仿真槍判無期 將上訴到底
劉為明的父母表示將上訴到底
寧德網(wǎng)
京華時報消息 因網(wǎng)購24支仿真槍被訴走私武器罪,、被判無期徒刑的19歲四川小伙,日前被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曾為賣仿真槍小販辯護、由無期徒刑改判無罪的律師稱,,少年購買仿真槍并非法律意義上的槍支,,僅為收藏娛樂而非牟利,且未收到貨物,、未流入社會,,希望改判無罪。福建高院認為,,“原審已充分考慮相關酌定從寬情節(jié),,從輕判處劉某無期徒刑,量刑適當,?!?/p>
一擲3萬元從臺灣網(wǎng)購仿真槍
四川少年劉為明(化名)1996年4月生,從小在達州市大竹縣捏玩具槍長大的他夢想在18歲參軍,。46歲的父親劉行忠在接受采訪時,,并不諱言這個獨生子的叛逆——個頭1.6米,沉默寡言,,曾考過數(shù)學第一,,也在初二輟學,原因很簡單,,兒子說在學校被欺負,,上廁所被人偷走了廁紙。
未及成人禮的時候,,劉為明通過QQ向臺灣賣家網(wǎng)購仿真槍,,2014年夏天他獨自一人在家,被千里迢迢趕來的福建石獅海關緝私分局逮捕,。44歲的母親胡國繼記得,,那天夫妻倆趕去老家割稻谷,聽說兒子被抓,,匆忙趕回,,對方解釋說他走私武器。
“我們老百姓哪懂那些啊,,父輩以前都拿氣槍打鳥打野獸吃,,兒子從小喜歡玩具槍,買仿真槍頂多就是玩真人CS,,或在家顯擺顯擺,?!焙鷩^坦言,最初發(fā)現(xiàn)兒子向臺灣賣家買仿真槍的時候,,沒覺得有多大事,,兒子也只是根據(jù)對方提供的照片來挑選仿真槍,也從未收到過槍形物品,。
據(jù)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披露,,2013年8月,劉為明開始通過聊天軟件與臺灣賣家“碧海藍天”(以下簡稱“臺灣賣家”)商談購買槍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臺灣賣家提供的網(wǎng)址里選購了24支仿真槍,并將相應的槍支型號發(fā)給了臺灣賣家,。槍支貨款和代購服務費共計30540元,。
起訴書稱,2014年7月15日,,為逃避海關監(jiān)管,,賣家將24支仿真槍支藏于飲水機箱體內(nèi)部,輾轉(zhuǎn)交由臺灣,、廈門,、泉州等物流、進出口公司進行報關,、繳納關稅,、轉(zhuǎn)運。7月22日凌晨,,該批槍支被石獅海關緝私分局查獲,。
劉為明是在2014年8月31日被石獅海關緝私分局刑拘的。9月29日劉為明經(jīng)泉州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次日由石獅海關緝私分局執(zhí)行逮捕,。2015年1月8日,該案重新移送審查起訴,。
涉嫌走私武器被泉州檢察院起訴
2014年7月,,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玉忠接到劉行忠的電話,對方稱兒子因涉嫌走私武器被帶走,,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一旦構成犯罪,量刑將可能是無期徒刑,。周玉忠此前打贏過類似官司,,廣州一個賣仿真槍的小販王國其先被判刑10年,后經(jīng)過5年努力,,檢方作出不起訴決定,。
“雖然之前在廣州曾有王國其案的成功先例,,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們清楚想要在福建復制并不容易,?!敝苡裰艺f,接受委托后他多次會見劉為明,,劉稱自己從未想過走私武器,,只是想買來顯擺和玩耍,,而且他并沒收到貨,,對其致傷力一無所知。劉為明對被追究走私武器重罪表示冤枉與荒唐,,聽說有成功案例可參照方才情緒稍微穩(wěn)定,。
胡國繼記得,今年4月,,在泉州中院開庭見到兒子時,,他頭被黑布蒙著、戴著手銬,。在律師周玉忠力爭之下,,法院示意將劉為明頭上的黑布和手上的手銬解除。
起訴書指出,,經(jīng)鑒定,,24支仿真槍支有21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發(fā)射彈丸,其中20支具有致傷力,,認定為槍支;1支不能確定是否具有致傷力,,不能確定是否為槍支;3支不具有致傷力,認定為仿真槍,。
泉州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為明向境外賣家購買非法入境槍支,情節(jié)特別嚴重,,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之規(guī)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應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p>
一審開庭時,,周玉忠提交了3萬余字的辯護詞和300多頁的材料,以證明涉案槍形物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槍支,,劉為明也絕對無走私武器的故意,。
周玉忠回憶,,庭審中公訴人稱劉為明違反槍支管理法規(guī),構成走私武器罪且情節(jié)嚴重,,應處十年以上,、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胡國繼也記得,,兒子那天大聲喊冤,,“我情愿你們用這個仿真槍處置我,如果打死我,,我就承認這是槍,,如果打不死我請把我無罪釋放!”
周玉忠也當庭與公訴人激辯,“小劉從小喜歡玩玩具槍,,買來也只是用于真人CS游戲,,或放在家里顯擺?!敝苡裰艺f,,涉案槍形物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槍支,且小劉并無走私武器的主觀故意,,應判處無罪,。
當天上午休庭,法院宣布擇日宣判,。
一審判無期終審維持原判
2015年5月一審宣判那天,,周玉忠律師并不在場,胡國繼和丈夫一大早就在庭外候場,。她說,,法院方面直到宣判快結束時才通知他們進場,“那時宣判稿都快念完了,,我們大哭大聲喊冤,,法院不讓我們跟兒子說話,兒子被帶走了,,法官也走了,。”
法院一審宣判,,劉為明因走私武器罪判處無期徒刑,。次日劉不服判決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劉行忠夫婦本以為這次上訴會等來好消息,,給兒子“平反昭雪”,。自從去年7月兒子被抓到福建后,他們就前往泉州附近打工。夫婦二人幾乎每個月要花三分之一到一半的時間到處跑,。平日丈夫打小工,,150元一天,妻子做清潔工,,80元一天,,他們分別有肺炎和心臟病,干不了重活,,但一有律師的消息就激動不已,,以為轉(zhuǎn)機來了。
9月初,,他們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刑事裁定書——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氨驹菏芾砗?,依法組成合議庭,,經(jīng)過閱卷,,詢問原審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認為本案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現(xiàn)已審理終結,?!?/p>
周玉忠說,他在前述辯護中提出,,劉在臺灣網(wǎng)站所訂24支槍形物標明為生存游戲BB槍,,系臺灣合法玩具槍,不具有走私武器的故意,,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定性有誤,。“劉某案發(fā)時剛成年,,購買仿真槍僅為個人收藏娛樂而非牟利,,且未實際收到貨物,亦未流入社會,,請求二審改判無罪,。”
福建省高院則認為,,劉走私槍支多達20支,,屬走私武器“情節(jié)特別嚴重”,且無任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jié),,“原審已充分考慮相關酌定從寬情節(jié),,從輕判處劉某無期徒刑,量刑適當,?!币勒障嚓P法律法規(guī),駁回上述,,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家屬對比王國其案追問法院
劉行忠夫婦決心繼續(xù)上訴,。支撐他們繼續(xù)上訴的,,仍然是廣州王國其案。去年,,玩具小販王國其賣20支仿真槍一案出現(xiàn)巨大轉(zhuǎn)折,,在經(jīng)歷了一審、二審10年有期徒刑,、再審4年有期徒刑的判決之后,,廣州越秀區(qū)法院對該案作出第四次宣判,越秀區(qū)檢察院以案件證據(jù)發(fā)生變化為由撤銷了起訴,。不過,,周玉忠坦言,王國其案的推動,,與媒體持續(xù)跟進以及社會長期監(jiān)督不無關系,。
2009年10月19日,因涉公安部督辦槍支案,,王國其被廣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0年5月13日,廣州市越秀區(qū)法院一審判處其10年有期徒刑,。2010年12月20日,,廣州中院維持原判。2012年8月20日,,廣州中院決定再審此案,。2013年4月16日,廣州中院作出再審判決,,仍然認定非法買賣槍支罪成立,,但認為應在法定刑以下量刑4年,依法須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014年6月4日,,廣東高院裁定撤銷之前三個有罪判決,,以“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為由發(fā)回廣州市越秀區(qū)法院重新審判,。
“為啥同一個法律,,同一個標準,一個不起訴一個無期徒刑?”劉為明的父母也在持續(xù)對比兩案,,追問福建方面法院,。據(jù)劉行忠和胡國繼雙方透露,涉事法官曾表態(tài)稱,,“廣州是廣州,,他們怎么判我管不了,這是在福建,,我們該怎么判就怎么判!”記者曾致電辦案法官和法院,,但對方未予回應。
“我們相信政策,,就生這一個兒子,,我們不管誰管,他沒了我們怎么辦?”劉為明的父母仍然表示將堅持上訴到底,,哪怕傾家蕩產(chǎn),。“不求兒子養(yǎng)老,,只求兒子能好好活著,。”
>>專家解讀
判決及適用法律無誤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學教授洪道德分析認為,,福建省高院的判決及適用法律并無錯誤可言。
洪道德解釋稱,,走私武器罪中所謂的武器,,是指各種具有直接殺傷力、破壞力的器械或物品等,,既有真槍實彈的武器,,也有如射擊運動用的槍支等能造成殺傷、破壞的仿真槍,。因此,,本案中19歲小伙走私的仿真槍雖并非是真槍實彈,但其被鑒定具有殺傷力,,也要按照法條中的武器來認定,。其次,本案中被認定的20支具有殺傷力的仿真槍,,屬于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情形,,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應當判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洪道德認為,,福建法院系統(tǒng)的判決雖然適用法律正確,但福建高院的量刑并沒有貫徹即將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的精神,,“刑九已經(jīng)將走私武器罪的死刑取消了,,走私武器罪的最高刑罰才是無期徒刑。雖然刑九在今年底才實施,,但法院在量刑判決時,,也應當考慮或者貫徹刑九的精神?!?/p>
責任編輯:鄭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