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立峰田頭判案
1934年4月始,在閩東蘇維埃政府的領導下,一場規(guī)模巨大的分田運動,,以柏柱洋為中心向外推進,迅速在閩東蘇區(qū)全面鋪開,,根據地內一片“分田分地真忙”的喜人景象,。
一天,閩東蘇維埃政府主席馬立峰(當時化名“老吳”)又熬了個通宵,,草擬了幾份文告,,正準備休息,突然屋外傳來一陣吵鬧聲:
“老吳——老吳在嗎,?為我評評理……”
“吳主席,,給我斷斷案。”
此時,,馬立峰睡意全消,,翻身起床、披上外衣,、趕到門口,。只見兩位農民兄弟在門外爭吵不休。
“兩位大哥,,找我什么事,?”馬立峰將他們領進屋內,讓他們坐下后探問道: “你倆說說,?”
“他扒了我的田埂,。”
“他占了我的水渠。”
馬立峰聽著兩人爭執(zhí),,間或插詢幾句,,大致了解了兩人糾紛的原因,,心中暗暗盤算:夜里草擬的幾份文告,正是為了解決“分田分地”工作中發(fā)生的此類小摩擦,,現在何不“借此東風”,,來個“田頭斷案”,對日后工作可能會起到良好示范作用,。
想罷,,馬立峰當即阻止兩位農民的爭吵,說道:“等一會兒領我到你們的田頭去看看,,了解一下情況,。”另外,又囑咐警衛(wèi)員小張,,搬一張桌子,、兩條凳子到村頭空地上,并通知相關同志,,召集鄰近村莊閑暇村民到場旁聽,。
一會兒,村頭空地四周,,里三層,、外三層擠滿了人。
馬立峰經實地勘查及向周邊群眾了解情況后,,領著爭執(zhí)雙方來到會場入座,。準備就緒,馬立峰宣布開庭,,先由當事人陳述訴求,。
“我是樓下村的貧農劉阿元,今早天擦亮,,到剛分配的山田除稻稈,,發(fā)現田埂被人扒了,經打聽,,是斗面村的陳第五扒的,。請老吳做主,要陳第五賠償,。”
“我是斗面村的雇農陳第五,,我扒劉阿元的田埂,是因為我新分的水田在劉阿元山田的下面,,他占了水渠,,致使我家田里斷水,要求阿元歸還我水渠,。”
兩位當事人又吵了起來,。馬立峰就勢向場外村民咨詢:“農民朋友們,,大家也來評評理,到底錯在誰呀,?”
場外七嘴八舌討論起來,,也討論不出個是非。
“大家靜一靜,。”馬立峰看時機已成熟,從座位上站起,,用力揮揮手,,一臉嚴肅大聲說道:“ 我看,不是劉阿元的錯也不是陳第五的錯,,錯在蘇維埃政府,。”
一聽這話,全場頓時肅靜了,。
“大伙兒不明白吧,?”馬立峰緩緩地說道,“蘇維埃政府沒有分田地給你倆前,,有為此事爭吵過嗎? ”兩位當事人搖了搖頭,。
“農民朋友們,天下窮人是一家,,我們只有緊緊團結,,互幫互助,才能過上好日子,。”
馬立峰宣布道:“現在我代表閩東蘇維埃政府判決如下:一,、本案訴求的水渠屬蘇維埃政府所有,供大家共同使用,,個人不能占有,。二、劉阿元被扒的田埂,,陳第五即日內應予以修復,。三、劉阿元就私占水渠的行為需向陳第五口頭道歉,。”
“劉阿元,、陳第五,你們有沒有異議,?”馬立峰分別詢問當事人,。
兩位當事人異口同聲回答:“沒有異議。”
“好,,休庭,。”馬立峰話音一落,,“轟”一聲,全場歡聲雷動,,人人贊不絕口:“紅色‘父母官’,,田頭斷案不簡單。”
責任編輯:鄭力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