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服務應成常態(tài)
寧德時評(王子思)寧德市醫(yī)院(蕉北院區(qū))公交站附近的下水管道破裂,,黑臭水沿著站臺下的路面流淌,乘客上下車必須用洪荒力氣大步跨越,否則就踩到臟水,。據(jù)了解,污水已橫流半個多月,要不是閩東日報及時曝光后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并雷厲風行地進行修復,,真不知還要泛濫多少時日?
類似的事情多如牛毛,農(nóng)民工的血汗錢拖欠不給,,醫(yī)患糾紛此起彼伏,,上訪戶的正當要求遲遲得不到解決,甚至連法院判決生效的案件難執(zhí)行等,。而一旦媒體曝光或領導接訪,、批示,便立即得以解決,,但令人遺憾的是此類非常態(tài)的做法很少引起政府部門的深思,,有時反而當成政績來宣傳,讓人哭笑不得,。
比如,我們經(jīng)??吹竭@樣的新聞報道,,歷史積案,警方成功偵破,,老百姓送了大錦旗;悠悠歲月上訪后,,引起大領導重視,冤假錯案得以圓滿解決,,當事者喜極而泣等等,。民生民瘼大如天。殊不知警察破案,、政府官員為民辦事都是天經(jīng)地義的事情,,反之是當事人通過非正常程序而達到目的的,,政府部門倒要認真反思服務水平與服務體系是否高效和完善,是主動服務或是被動服務,,有沒有虧欠老百姓?
主動服務應該面對面或零距離,,這才是常態(tài)。就例如上述下水道破裂滲漏事件,,整整發(fā)生了半個月,,群眾怨聲載道,如果說相關部門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逃不了失察失職之嫌疑;如果明明發(fā)現(xiàn)了卻不馬上就辦或踢皮球,,也脫不了不主動服務的干系。好在蕉城區(qū)住建局聞過立改,,并在閩東日報上公布投訴電話12345,,表示今后市民若發(fā)現(xiàn)市政設施損壞事件,住建部門接到電話,,便第一時間進行處置,。
事實上,“禍患常積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社會治理也好,城市建設也罷,,防微杜漸的主動服務,,看似不顯山、不露水,,引不起媒體和公眾的注意,,博不了喝彩,但問題卻能夠快速得到解決,,利國利民利己,。倘若被動服務,一旦到了難以收拾的地步,,該做的工作還得要做,,不但出力不討好,很有可能“聰明反被聰明誤”,,最終落了個失職問責的下場,,豈不可悲可嘆。
社會文明的前提是法治,,即人依法而治,。良法之下,公權(quán)受到約束,,私權(quán)受到保護,。當下,,為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各級各部門紛紛亮出“責任清單”,,為杜絕“該干的事不干,,該管的事不管”的庸政懶政行為提供了制度保證。在中國,,政府部門的權(quán)利是法律和人民賦予的,,積極主動地為人民服務成為常態(tài),既是責任,,也是義務,。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