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木業(yè)公司廠房生產銷售偽劣“名煙” 蕉城17人獲刑
處罰金超千萬 系目前全省涉案人員最多、全市案值最大假煙案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吳寧寧 通訊員 巫欽姻) 日前,被告人許某某等17人因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卷煙被法院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罰金累計1285萬元。據了解,該案系目前全省涉案人員最多,、寧德市案值最大的假煙案。
記者了解到,,蕉城區(qū)檢察院獲悉該案線索后,,第一時間成立專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啟動“捕訴一體化辦案機制”,,嚴格把關案件質量,,在17名涉案人員中追訴漏犯5名,、動員投案3名。與此同時,,檢察機關聯合公安,、質檢、煙草專賣局等多部門聯合開展普法宣傳,,擴大該案社會影響力,。
經查,2016年6月間,,被告人許某某租用蕉城區(qū)某木業(yè)公司廠房,、某郵電局宿舍,用于假冒偽劣卷煙生產及工人居住所用,。后許某某將被告人王某某,、張某某等8人先后運送至該生產窩點。同年7月份,,該窩點開始生產假冒偽劣卷煙,。生產期間,許某某負責接送工人,、巡視了解生產情況,、接受望風人員匯報、購買日用品等,;其他人分別負責望風,、倒煙絲、稱重,、煙支裝箱等,。8月份,該窩點被查獲,,被告人許某某等17人被抓獲,。經鑒定,被查獲的偽劣卷煙價值達179.62萬元人民幣,,涉及中華,、云煙、芙蓉王等多個國內知名卷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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