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錢包被撿走 拾包者只還包不還錢
律師:可以不當?shù)美麨橛商崞鹪V訟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孫麗晶 實習生 黃云煦)“我的錢包不小心丟了,被附近的一個攤販撿到,,找他要時,,他只愿意還錢包給我,包里的錢卻不肯還我,。”近日,,市民黃先生撥打?qū)幍峦韴笮侣劅峋€2813777,講述了自己在市區(qū)汽車北站門口遭遇的一件事,。
錢包丟失被撿對方不愿還錢
黃先生告訴記者,,他從古田到蕉城辦事。9月26日19時,,辦完事的黃先生和朋友一起到汽車北站搭乘班車回古田,。離發(fā)車還有時間,,黃先生到汽車北站門口攤販處買了點吃的,。回車站時,黃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的錢包不見了,,連忙回車站門口尋找,,但錢包早就不見蹤影。就在黃先生著急尋找時,,一旁的一名中年男子告訴他,,是出站口處的一名攤販老伯撿走了錢包。
黃先生連忙找到該攤販,,對方承認確實撿到了錢包,。黃先生想要拿回自己的錢包,但對方的反應卻讓他始料未及,。“他說錢包和里面的證件可以還,,但包里的錢要給他。”黃先生說,,錢包里有190多元及身份證和銀行卡等證件,。在黃先生的一再要求下,該攤販最終只退給黃先生50元,。“周圍的群眾都勸說息事寧人,,錢就算了能拿回證件已經(jīng)很好了。”黃先生說,,由于趕班車,,最終他只拿著這50元及錢包乘車離開。
“說實話,,攤販拿走的這100多元不是大錢,,讓我不能接受的是他的做法,和周邊群眾認為這樣做理所當然的態(tài)度,。”黃先生說,,“生活中,我們經(jīng)常遇到拾金不昧這樣的正能量事情,,該攤販的做法不僅不道德,,也影響了寧德的形象。而讓我感動的是,,還是有熱心人讓我感受到了一絲溫暖,。”
律師:拒不歸還屬不當?shù)美?/strong>
對此,記者采訪了福建寧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端偉,。根據(jù)《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guī)定:“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同時,,根據(jù)《物權法》相關規(guī)定:“所有權人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追回遺失物。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劉端偉告訴記者,,雖然《物權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也規(guī)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但《物權法》并未確立拾得人的法定獲酬權,,同時對這個額度和計算的方法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例如拾得人撿到錢包后打車將錢包送還,,失主應當支付必要的車費,。黃先生錢包丟失后就向攤販索回,因此不存在保管費用的問題,。”劉端偉介紹說,,如果失主主動提出懸賞,例如失主發(fā)布尋物啟事中承諾給予酬謝的,,領取遺失物時應按承諾支付給拾得人一定報酬,。而失主要求歸還,拾得人卻拒不歸還的行為就屬于不當?shù)美?/p>
劉端偉表示,,像黃先生這種情況,,他可以報警,請求公安幫助追回損失,,他也可以以不當?shù)美麨橛?,對該攤販提起訴訟,要求歸還錢包,。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