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上訪構成尋釁滋事罪 古田一男子被判刑九個月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游順智) 上訪須依法,,違法必打擊,。對于無理取鬧,,纏訪、鬧訪,、串訪,、越級上訪等無視國家法律不聽勸阻的上訪行為,觸犯國家法律的,司法機關將依法嚴懲,。近日,,古田縣法院就審結一起案件,當?shù)匾幻凶右蚍欠ㄉ显L構成尋釁滋事罪,,獲刑九個月,。
據(jù)悉,,1998年,,被告人葉某某承包了古田縣大橋鎮(zhèn)某村魚池養(yǎng)魚。2013年,,某村村委會補償葉某某5萬元,,收回魚池的使用權,但葉某某取得錢款后未歸還該魚池,。2015年,,古田縣大橋鎮(zhèn)高速公路指揮部補償葉某某12萬元,葉某某取得補償款后,,未按照協(xié)議約定清理被征用魚池,。2016年,葉某某飼養(yǎng)的魚死亡,,其認為系屏古高速某標段項目部施工造成,,為索賠,將死魚傾倒在該項目部大院內(nèi)并阻工,。隨后,,葉某某多次到古田縣大橋鎮(zhèn)政府、福建省信訪局,、國家信訪局信訪或上訪,,并于2017年到北京非正常上訪三次。
在庭審中,,葉某某當庭提交保證書和請求從寬處理報告,,保證其本人與家人不再違規(guī)上訪。
古田縣法院審理后認為,,葉某某因信訪請求未得到滿足,,多次進行非正常上訪,已嚴重擾亂了有關行政機關的正常辦公秩序和公共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據(jù)刑法相關規(guī)定,最終判定葉某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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