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私將承租店面轉租 次承租人被判支付逾期騰房費
房東發(fā)現(xiàn)后與其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卻遲遲不肯交房
寧德網消息(記者 陳?。?/strong> 二房東施某在未經房東的同意下,私自將店面轉租次承租人陳某,。房東發(fā)現(xiàn)后,幾經交涉,,終于將店面要回來,。然而,二房東和房東解除所簽合同后,,次承租人陳某卻逾期騰房,。日前,經古田縣法院審理,,法院判決次承租人陳某支付房東逾期騰房費。
據(jù)介紹,,2009年,,陳某毅等三人將位于古田縣城西街道康城世家的店面出租給施某,租期10年,,年租金15000元,。2015年,陳某毅等三人發(fā)現(xiàn)施某私下將店面轉租給次承租人陳某,,便向法院起訴請求解除其與施某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據(jù)了解,法院審理后,,依法支持其訴請,。但判決生效后,次承租人陳某卻拒絕騰房,,并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其與二房東施某所簽訂的《房屋轉租合同》有效并繼續(xù)履行,。經一、二審法院審理后,,判決駁回陳某的訴訟請求,。去1月,陳某毅等三人向法院申請執(zhí)行,,今年1月,,陳某毅等三人接收了店面。
據(jù)悉,陳某在占有房屋期間,,均未支付陳某毅等三人相應的使用費,。
法院審理后認為,陳某毅等三人與施某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被解除后,,次承租人陳某負有騰房義務,。陳某逾期騰房,陳某毅等三人有權要求陳某支付占有使用費,,遂判決次承租人陳某支付陳某毅等三人逾期騰房費,。
責任編輯:吳圣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