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毒男”醉駕出車禍 數(shù)罪并罰獲刑15年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鄭曉燕) 古田一男子林某酒后駕駛小轎車,,與無牌助力車相撞,,造成助力車上兩人受傷。近日,,古田縣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林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2013年8月24日零時20分許,林某酒后駕駛小轎車從古田縣城西街道局下村前往城關方向,,行至犀湄線路段,,與張某、何某駕駛的無牌助力車發(fā)生碰撞,,造成張,、何二人受傷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經(jīng)福建行健司法鑒定所鑒定,在送檢的林某的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93.19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
法院審理認為,,林某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判處林某拘役一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同時林某還有販賣,、制造毒品行為,,本案系刑罰執(zhí)行期間發(fā)現(xiàn)的漏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40000元,。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