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寧德在行動】福鼎:一“套路貸”惡勢力犯罪 集團一審獲有罪判決
寧德網消息(吳寧寧 阮彩鈴) 精心選擇作案對象,,誘騙借款人簽訂高于實際借款金額的“陰陽”借條,再采取威脅,、恐嚇,、上門騷擾等手段催收借款,。近日,由福鼎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孫某某等五人“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一審宣判,,主犯孫某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幣種下同),四名從犯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2萬元,。
經查,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間,,被告人孫某某先后出資成立或投資入股均無經營放貸資質的三家公司,。之后,,孫某某陸續(xù)招募被告人劉某某、黃某某,、殷某某,、陳某某等多名成員,以“點某利”“壹某花”“某某微網”為網貸平臺,,先是獲取借款人個人信息,、通訊錄聯系人、與借款人簽訂虛假電子“借款”協議,。然后,,對逾期未還的借款人(借款周期為6至8天)采用電話、短信,、微信轟炸,、辱罵、威脅,、恐嚇,、發(fā)送侮辱圖片等方式,對借款人及其親友,、同事進行滋擾威脅,、施壓索債,迫使借款人支付高額“利息”“逾期費”“展期費”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犯罪行為,。
期間,該團伙累計放款900余萬元,,收款1250余萬元,,從中非法獲利350余萬元。各被告人在此過程中分工明確,、互相配合,,逐步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責任編輯:劉寧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