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公訴一黑社會性質組織 繳獲槍支7支,,涉案資產(chǎn)255.7萬元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吳寧寧 通訊員 李文福) 昨日,,記者從福安市公安局獲悉,日前,,由福安市公安局偵辦的以陳某龍,、陳某斌為首的“1·01黑社會性質組織”,被福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聚眾斗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開設賭場,、非法制造槍支、非法持有槍支等罪名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jù)悉,,自201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陳某龍,、陳某斌,,先后糾集了楊某凌、高某彬,、郭某金,、繆某業(yè)、李某鑫等多人,,在福安城陽鎮(zhèn)秦溪一帶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為了獲取經(jīng)濟利益,在城陽鎮(zhèn)秦溪一帶有組織的實施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持槍,、非法制造槍支,、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1月,,寧德市公安局成立由寧德市副市長,、公安局長胡楠任組長的“1·01”專案組,,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陳某龍,、陳某斌黑社會性質組織立案偵查。警方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10余名,,破獲各類刑事案件12起,,繳獲槍支7支,查封,、凍結,、扣押涉案資產(chǎn)255.7萬元。
4月1日,,該案偵查終結,,后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開設賭場、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多個罪名將該案移送福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9月27日,福安市人民檢察院將該案件依法向福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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