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朋友出頭 兩男子暴打他人獲刑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黃才嘉) 今年2月13日晚,,福安男子湯某在福安市城南街道南湖湖濱南路一料理店內(nèi)吃料理,吃完后,,湯某打算拿著一箱煙花到店鋪對面人行道上燃放,,不料此時卻突遭兩男子暴打。原來,,打人者就是前一天與湯某發(fā)生沖突男子陳某的友人,。
原來案發(fā)當晚,,陳某與朋友韓某、林某在網(wǎng)吧上網(wǎng)時,,后接到另一朋友吳某的電話,,被告知前一天與其發(fā)生過沖突的湯某正在福安市城南街道南湖湖濱南路一料理店內(nèi)。隨后,,陳某遂攜好友韓某與林某一同于當晚22時許趕到該店附近與吳某會合,。當眾人發(fā)現(xiàn)湯某拿著一箱煙花到店鋪對面人行道燃放時,韓某與林某為替朋友出頭,,二話不說便上前毆打湯某,。韓某先用腳踢湯某臉部,又用拳頭擊打其頭,、背部,。后林某上前用腳踢踹湯某,并用煙花箱擊打其背部,,致湯某二級輕傷,。
今年2月21日、3月21日,,韓某與林某先后被抓獲歸案,。到案后,其親友代為與被害人協(xié)商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賠償對方經(jīng)濟損失80000元,,取得諒解。鑒于兩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取得諒解,,均予適用緩刑,福安法院綜合其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給以從輕處罰,。最后,韓某與林某因故意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和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法官表示,,義氣與魯莽只有一線之隔,,而那條線便是法律的底線。為朋友兩肋插刀一旦突破了法律的底線便是魯莽,,是萬萬要不得,。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