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奔奔”變“黑奔” “汽車夢”成噩夢
商家與執(zhí)法部門關于牌照的說法,,讓鄭先生很是難解。
寧德網消息(記者 潘峻松 文/圖)近年來,,被稱為“綠色環(huán)保車”的電動汽車成為不少市民購買的首選,不但開起來安靜,只耗電不燒油更具經濟上的優(yōu)勢,?;谶@樣的想法,家住蕉城區(qū)漳灣鎮(zhèn)的鄭先生購買了一輛“奔奔”電動汽車,,沒想到這輛“電奔奔”竟然變成了不能上路行駛的“黑奔”,,“汽車夢”成了一個噩夢。
車主:花費5萬余元,,車商代辦了“問題證”
“5萬元,,對經濟寬裕的人來說不算什么,但對我們農村人可損失不起??!”鄭先生聯(lián)系寧德晚報熱線2813777,向記者反映了他的遭遇,。
據(jù)鄭先生講述,,他經常在漳灣鎮(zhèn)區(qū)與市區(qū)之間往返,且需要攜帶一些大件物品,,想買輛汽車以解決交通不便,。去年12月,他偶然看到市區(qū)一家“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廣告上推介的一款“中科動力奔奔”的電動汽車,。該廣告稱,,車身價只需3.98萬元,且“不限牌,、免購置稅”,,這可是比農用車便宜得多。他一時心動,,找親戚朋友東挪西借了一些錢,,向這家公司購買了一輛廣告上那款“奔奔”電動汽車,并由該公司代辦相關號牌,、保險,、駕駛證、行駛證等手續(xù),,共花費了5萬余元,。不久,手續(xù)置辦齊全,,他興沖沖地開上了心愛的“電奔奔”,,開始了他的“汽車之旅”。今年6月17日晚,,當他駕車行駛到市區(qū)財經學校附近時,,被執(zhí)勤交警攔停檢查。“我平時非常注意交規(guī),‘兩證’都隨身帶著,,當時我心想并沒有違規(guī)駕駛,,證件拿給交警看一下就可以走了,”不料隨之而來的事,,讓他傻了眼,,鄭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車商代辦的駕駛證、行駛證,,“沒想到交警看了證件,,讓我下車,還告訴我這個行駛證有問題,,車要暫扣,。我還一直對交警說,是不是弄錯了,,可車還是被扣了,,我想不明白,哪里出了問題……”好在幾天后,,他收到交警部門的通知,,由于他沒有酒后駕駛或其他違規(guī)駕駛行為,證件問題也并非他有意造成,,因此未對他進行處罰,,并讓他領回了車輛。但民警同時告知,,這輛車的號牌和行駛證并不是合法牌證,,不能上路行駛。記者注意到,,鄭先生出示的“行駛證”上有“福建省永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字樣,,證件名稱為“電動汽車備案登記通行證”,與記者所持有的由寧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制發(fā)的“車輛行駛證”并不相同,,其上“登記證號”一欄為“閩G電0638”,。
“不能上路?那我就去找賣車的老板,,要求退車退款,,老板同意退車,但他竟然說我的車子已經是舊車,,要按‘折舊價’,。”鄭先生覺得不公平,“當初就因為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保證我買的車可以上路,,我才買的,,現(xiàn)在車子不能上路,,是他們造成的,應該全額退款才對,!”
車商:證件沒問題,,不能上路系“使用不當”
當日,記者聯(lián)系到向鄭先生售車的中科動力(寧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經理謝溫木,。對于鄭先生購買的電動汽車不能上路的問題,謝溫木有另一番說法,。
“我們賣出去的車那么多,,到現(xiàn)在為止只有他(鄭先生)一個人說不能上路,這原因應該從他自己身上找原因吧,!我們辦的證都是正規(guī)的,,全國各地都可以上路,如果有問題怎么可能沒有其他人來退車呢,?”謝溫木如是說,,“按照燃油汽車的行業(yè)慣例,新車出門就開始折舊了,,他(鄭先生)的車已經開了七八個月,,公里數(shù)1萬多,并且保養(yǎng)得很不好,,所以按照折舊價,,只能半價退款!”
謝溫木還表示,,鄭先生買的這款車是一款低速電動汽車,,只能在市區(qū)范圍內按照道路限速規(guī)定行駛,而據(jù)他了解,,鄭先生不但經常將車開上高速公路,,還存在私自載客運營行為,這才是導致車輛被扣,,不允許他上路的真正原因,。“我已經多次與他(鄭先生)協(xié)商,甚至愿意盡量提高些回收價作為給他的一點補償,,可他根本不理睬,,現(xiàn)在連電話都不接,整天到處去投訴,,這樣我也沒辦法,!”記者問及為何車輛證件是由永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制發(fā),謝溫木解釋道,,“這款車的生產企業(yè)中科動力(福建)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駐地在三明永安市,,目前尚未向其他地區(qū)同步發(fā)售,,因此暫時由當?shù)亟还懿块T辦理‘電動汽車備案登記通行證’,這只是個‘過渡’的辦法,,未來肯定能夠與燃油汽車一樣辦行駛證的,。”他還堅稱,“其實也是政府部門制發(fā)的證件,,全國都能通用,!”
對于謝溫木的說法,鄭先生表示,,他多次找謝溫木,,可是對方不是避而不見,就是一再推托,,根本沒有解決的態(tài)度,。
交警:證件與車牌號不合法不得上路
8月10日記者將鄭先生所遇到的情況致電市交警支隊車管大隊大隊長陳少欽,核實有關情況并咨詢了寧德市對電動汽車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閩G電0638’,?這種車牌號肯定是不合法的!我們管了這么多年車,,還是頭一回聽說有這種車牌號,。”陳少欽直接向記者給出這個答案,“寧德市對電動汽車參照燃油汽車管理辦法,,只要是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汽車,,走正規(guī)渠道懸掛合法車牌號,持有合法的駕駛證,、車輛行駛證,,遵守道路交通法規(guī)就沒問題,是可以上路的,!”
對于記者所提供的中科動力(寧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所銷售的電動汽車,,陳少欽表示還需要進行調查,以確定這種電動汽車是否在國家汽車標準目錄內,。
律師:車商涉嫌欺詐應全額退款并可要求賠償
8月10日,,記者將此情況致電咨詢了福建寧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端偉,“車商的行為應該涉嫌欺詐,。鄭先生購買的電動汽車不能上路,,是中科動力(寧德)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方面沒有履行承諾,所代辦證件不合法所致,。”劉端偉介紹道,,“根據(jù)《合同法》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條文規(guī)定,應當全額退款,,如造成經濟損失,,鄭先生還有權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或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