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胞三都購地起糾紛 法院調(diào)解達協(xié)議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夏巖緣 實習生 林倩) “母親已經(jīng)88歲高齡了,,雖然今天不能親自過來辦理手續(xù),但這樁困擾她20年的心結(jié)終于得到解決,,母親也非常安慰。”12月16日上午,,臺胞王克正,、王晨光兩兄弟帶著母親多年的心結(jié)來到寧德中級人民法院。在主審法官蘭子君和代理律師楊圣干等人的幫助下,,王克正,、王晨光兩兄弟順利領到了102萬元,這樁懸而未決長達20年的涉臺民商事糾紛案終于得到圓滿解決,。
12月23日上午,,王克正、王晨光向記者暢談起20年前其母親王秀云女士與寧德的淵源往事,。
王克正告訴記者,,1993年12月5日《香港商報》刊發(fā)的一則消息,引起時年67歲的母親王秀云萌發(fā)了投資的想法,。于是,,1995年3月,王秀云女士穿越海峽來到寧德,。
同年3月,,王秀云購買一塊地皮,按合同約定支付前期購地款15萬元,。由于購置土地遲遲不能交付,,王秀云經(jīng)多次向土地出讓方要求均沒有結(jié)果。2014年初,,福建寧仁律師事務所楊圣干律師接到了王秀云的《授權委托書》后,,正式接手這樁陳年積案。
2015年2月12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受理了此案后,,隨即確定由該院民四庭法官王嬪,、蘭子君、人民陪審員陳忠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
考慮到該案情況,,經(jīng)辦法官高度重視,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著力進行了調(diào)解工作,,近日,雙方當事人最終自愿達成了調(diào)解協(xié)議,。
據(jù)了解,,目前雙方已達成協(xié)議,自愿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被告給付原告人民幣102萬元,。2015年12月1日,法院向當事人送達了《民事調(diào)解書》,,12月16日,,在主審法官蘭子君的主持下,當事人履行了協(xié)議,。當天,,王克正、王晨光兩兄弟在律師的幫助下順利領到了102萬元,,兩兄弟如釋重負,。為表示感謝,隨后王克正,、王晨光兩兄弟為主審法官蘭子君送上了錦旗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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