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籌毒資盜竊電動車 男子獲刑七個月
寧德網(wǎng)消息(郭益芳) 吸毒人員林某為籌毒資鋌而走險多次實施盜竊,最終難逃法律制裁,。近日,福鼎法院依法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林某竄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酒店旁的巷內(nèi),將停放在該處的一輛電動三輪車上的四個電瓶盜走,,后將電瓶以150元的價格賣給路過的廢品收購人員,。同年6月6日11時許,林某竄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幼兒園旁的巷口,,盜走一輛電動車,,后將該車以70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經(jīng)鑒定,,該車價值為2862元,。同年6月8日21時許,林某竄至福鼎市桐城街道某海鮮樓,,盜走一輛電動車,推至某KTV樓下停放,。次日12時許,,林某去取車時被福鼎市公安局偵查人員當(dāng)場抓獲,。經(jīng)鑒定,該車價值2970元,。
另查明,,被告人林某曾因吸毒于2014年間被福鼎市公安局決定強制隔離戒毒及責(zé)令社區(qū)戒毒。
法院認(rèn)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采取秘密手段竊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林某曾因吸毒被行政處罰,,酌情從重處罰,,但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屬坦白,,可從輕處罰,,故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zé)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