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龍近/白鶴嶺上禁伐碑
白鶴嶺上古榕樹
寧德網(wǎng)(徐龍近 文/圖) 在蕉城區(qū)白鶴嶺古官道嶺頭的路口,,矗立著一方立于清同治七年(1868年)的樹木禁伐碑,,全文如下:
邑嶺丫,、連嶺旁一帶,,自康熙年間栽種樹木,,以蔭風(fēng)水,。疊蒙官禁在案,。茲因營兵林朝元即宜郎等誤砍被獲,,經(jīng)公議罰并立保字,,嗣后如敢再犯,定即送究,。倘有別人盜砍,,獨匿不報,坐罪如之,。茲統(tǒng)計,,舊存大小禁樹四百二十九株,丫門左邊應(yīng)六十四,,右邊一百九十四,,嶺旁左右共應(yīng)一百七十株,新插不算,。
同治七年十一月 日閩邑公立
碑文措詞嚴(yán)謹(jǐn)精煉,,義正詞嚴(yán)。文中明確了禁砍范圍,,講述了這些樹的來歷,、作用和“身份”。從中可以得知,,從康熙年間開始,,白鶴嶺上就是一片郁郁蔥蔥,滿目蒼翠,。當(dāng)?shù)卣矊⑦@些樹作為保護對象記錄在案,,禁止砍伐。
短短百來字的碑文中,,還“曝光”了一個因誤砍樹木被處罰的案例,,來闡述立碑護樹的理由和重要性,,告誡人們今后如果盜砍,或者隱瞞不報告,,也要受到同樣的處罰,。案例中對被處罰人指名道姓,毫不隱晦,,對事件的處理結(jié)果“全面公開”,,相比于現(xiàn)在曝光案件時使用的“某商家”、“甲某某”,、“乙某某”,, 這里頭少了曖昧,多了嚴(yán)肅,??硺湔卟粌H要受罰,名字還要被刻入石頭,、立在交通要道上“示眾”,,年復(fù)一年。在那個視個人名譽為身家性命的時代,,這比記錄到“誠信檔案”更有威懾力,,也足以讓人們從中得到警示,不敢將斧鉞指向這片風(fēng)水林,。
碑文最后對白鶴嶺受保護的樹木進(jìn)行了詳細(xì)清點,,一棵不落。
此碑距今148年,。
148年后的今天,,白鶴嶺上,嶺旁雖有古樹蒼蒼,,但已是零零落落,。
那碑中記載的“四百二十九株”古樹,以及后來“新插”的樹木,,如今大都不知所終,。
唯有這方石碑,默默地向后人訴說著,,當(dāng)年老祖宗護樹的決心,、愛樹的情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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