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市公安“兩統一”制度實現辦案效率質量雙提升
寧德網消息 (記者 茹捷) 近日,,在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法制民警們正忙著對刑事案件進行登記,、流轉和審核,。記者了解到,,在今年之前,這一審核程序都是由辦案部門自主完成的,。
近年來,,隨著刑訴法的修訂、新司法解釋的出臺,,公安刑事偵查工作已由過去的抓人破案向證據定案轉型,,由自我標準證據定案向庭審標準證據定案轉變。如何提升刑事案件起訴率,,降低不起訴率,、無罪判決率成為了公安工作提質增效的焦點。
“原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辦案部門既負責辦理案件,,又負責審核、向檢察機關移送起訴,。由于對法律的理解認識不一,、辦案水平參差不齊,造成辦案質量和效率難以保障,,易發(fā)生被檢察機關‘退貨’的情況,。同時,,案出多頭,歸口不一也造成檢察機關對案件的反饋難以及時匯總,。”市公安局法制部門負責人說,。
針對這一情況,去年以來,,市公安局根據上級部署,,不斷探索加強執(zhí)法監(jiān)督管理的新途徑,將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即“兩統一”)工作作為全局性,、基礎性、保障性工作強力推進,。今年1月,,該局印發(fā)了《寧德市公安局關于貫徹落實刑事案件“統一審核、統一出口”制度的實施意見》(下文簡稱《實施意見》)確定法制監(jiān)督工作的組織框架,,明確法制部門開展案件統一審核工作范圍和程序,,規(guī)范法制部門統一對口銜接司法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的相關程序,。
《實施意見》出臺后,,寧德市公安機關遴選法制業(yè)務骨干組建刑事案件審核隊伍,對刑事案件重點環(huán)節(jié)實行監(jiān)督,,對辦案部門收集,、調取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證明力統一進行審查,、核實,。同時規(guī)定,對按照規(guī)定應由法制部門審核的刑事案件,,未經審核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一律不得審批,。
為進一步提升辦案質量,該局還建立了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機制,。即在案件辦理初期,,就由法制部門指導偵查民警圍繞事實、法律,、證據開展偵查工作,,增強證據關聯性、客觀性,、合法性,,避免可能出現的非法證據,排除帶來的偵查弊端和訴訟隱患,。同時,,對于重大復雜疑難刑事案件或定性處理爭議較大的刑事案件審核,,實行集體議案制度,由局領導召集法制部門,、辦案單位,、紀檢監(jiān)察等進行集體會商。
在“出口”環(huán)節(jié)中,,法制部門不光管“送”,,還管“接”。除提請批準逮捕,、提請批準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移送審查起訴等工作統一由法制部門對口同級檢察機關外,檢察機關或審判機關向公安機關送達的法律文書,、通知書以及提出的司法建議,、意見,也統一由法制部門接受后轉交辦案部門辦理,。辦案部門的辦理意見在經法制部門審核后,,再統一反饋。
“‘兩統一’工作機制的運行,,改變了辦案單位自偵,、自審、自訴的傳統模式,,通過法制部門對執(zhí)法辦案期限、辦案流程,、案件定性的審核,,加強了對整個辦案過程的監(jiān)督,等于是多加了一層‘保險’,,減少辦案的隨意性,,進而倒逼辦案人員執(zhí)法素質的提升,保障案件的質量,。
這不僅是提高刑事執(zhí)法質量的有效途徑,,也是適應司法體制改革和法制公安建設的迫切需要。”市公安局法制部門負責人介紹,,自該工作機制實施以來,,寧德市公安機關在規(guī)范流程、辦案效率,、執(zhí)法質量,、打擊效果等方面提升顯著,實現了刑事案件起訴率和退偵率一升一降,。
據了解,,“兩統一”工作機制已在寧德市全面鋪開,。目前,寧德市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均已建立案管機構,。為了確保該項制度落到實處,市公安局還將該項工作納入重點工作進行督辦,。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