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騙領身份證辦理多種證件被處罰
寧德網(wǎng)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 8月29日,一名使用騙領居民身份證的女子,,被福安警方依法處以行政罰款500元,,并收繳其騙領的二代身份證及用騙領二代身份證辦理的有關證件。
據(jù)悉,,今年45歲的吳某清為福安人,。2006年12月,吳某清在明知已有合法戶口的情況下,,使用本人的證件照和其家人重復申報無人使用的“吳某妹”戶口,,并騙領了“吳某妹”的二代身份證供自己使用。之后,,用“吳某妹”身份證辦理了“福安市新型農(nóng)村合作醫(yī)療門診特殊病種診療證”,、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臺灣通行證等證件,。
因吳某清的行為已構成使用騙領居民身份證,鑒于能主動投案,,當?shù)鼐礁鶕?jù)身份證法相關規(guī)定,,對其處以行政罰款500元,收繳騙領的二代身份證及用騙領的二代身份證辦理有關證件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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