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雜志征婚娶“嬌妻” 婚后妻子玩失蹤另結新歡
寧德網消息(寧德晚報記者 陳健 通訊員 鄭寶龍) 年逾古稀的阮老漢想在晚年給自己找個伴,,通過征婚廣告,,與小自己20多歲的女子韓某結婚。不想婚后沒多久,,韓某不僅玩起了失蹤,,還在外省和他人再次結婚。無奈,,阮老漢向法院起訴離婚,。日前,這起因女方重婚行為而引發(fā)的離婚案件被福安市法院成功審結,。
據介紹,,阮老漢今年75歲,而韓某小他21歲,,今年才54歲,。幾年前,因年逾古稀,,為給自己找個生活伴侶,,阮老漢在某雜志上發(fā)布了一則征婚廣告。韓某見到該廣告后,,前來應征,。兩人于2010年8月,在福安市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
不成想,,二人新婚不久,,韓某即玩起了失蹤。在雙方尚未解除婚姻關系的情況下,,韓某竟于2013年9月份,,又與他人在湖南省辦理了結婚登記。無奈之下,,阮老漢遂向法院提起離婚的請求,。
福安市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韓某在合法有效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屬重婚行為,。根據婚姻法有關規(guī)定,,法院判處阮老漢與韓某離婚。
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一夫一妻制是我國婚姻法五項基本原則之一,,為了維護一夫一妻制,婚姻法明確規(guī)定“禁止重婚”,,刑法也具體規(guī)定了對重婚罪的懲罰,。同時,當事人可依據刑事訴訟法提起其配偶重婚的自訴案件,。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