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qū)某健身房私自“圈地” 市民反映:占據(jù)人行道阻礙正常通行
15個石墩圍出了一塊“自留地”,。
寧德網(wǎng)消息(記者 鄭凱 文/圖) “原本不寬的人行道,,再被石墩這么‘圈’起來一塊,,給過路的行人帶來極大不便,。”4月11日,,市民陳女士向閩東日報反映,,位于市區(qū)天湖西路的某家健身房,,在店鋪門前的人行道上私自圍起了石墩,,余下狹窄的道路嚴重阻礙行人通行,。
4月12日上午11時左右,記者根據(jù)陳女士提供的信息來到位于天湖西路金國大廈的某健身房,??梢?,在該健身房門前寬度為5米左右的人行道上,商家用了15個直徑約40厘米左右的石墩圍起一塊長方形區(qū)域,,占據(jù)盲道的同時,,僅留下約60厘米左右的道路給電動車與過往行人通行。同時,,每個石墩之間僅留有30厘米左右的距離,,如果行人需要穿越通行只能側身或跨越通過,確實給來往行人帶來了許多不便,。
正值下班時間,,記者見到周邊居民及行人途經(jīng)此處都繞開石墩,選擇在人行道外的機動車道上行走,,而機動車道上車輛密集,,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同時,,記者還見到,,路過的學生站在石墩上來回跳躍嬉戲,把它當成了游樂場,。
一位知情人王先生告訴記者,,石墩是最近半個月才擺放的,,由于健身房緊鄰萬達廣場,,周邊停車位經(jīng)常爆滿,一些不自覺的市民會將車輛停放在人行道上,,擋住了健身房的大門,,影響生意,所以健身房在地面上安裝路障,,阻止車輛隨意停放,。
“不過,這的確會對行人經(jīng)過造成障礙,。尤其是夜晚,,如果沒注意非常容易被絆倒。”王先生表示,。
記者查詢到,,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條規(guī)定:未經(jīng)批準,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從事其他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恢復原狀,,可以依法給予罰款;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chǎn)遭受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有前款行為,,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迅速恢復交通,。
責任編輯:葉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