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堵時段停車收費將高于空閑時段
備受關注的《北京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進入三審,。本市擬以立法方式推動利用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車位開展“錯時共享”。道路停車收費擬按照城市中心區(qū)域高于外圍區(qū)域、重點區(qū)域高于非重點區(qū)域,、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確定,。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表示,,停車立法屬于社會領城立法,,需要政府、社會,、企業(yè),、社區(qū)和個人等多元主體的參與,運用包括市場調節(jié),、自我服務,、行政管理、民事合同,、行業(yè)自律等多種方式,,已超出政府管理范疇,因此條例三審稿中刪除了法規(guī)名稱中的“管理”字樣,,修改為《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
關于立法思路,李小娟介紹,,今年8月發(fā)布的《北京市機動車停車資源普查報告》顯示,,本市停車泊位總數與停車需求總量接近,但具體街道,、居民小區(qū),、尤其是老舊小區(qū)和平房區(qū)等局部區(qū)域停車資源供求矛盾突出。從普查來看,,北京停車資源供給矛盾主要體現在局部區(qū)域不平衡和停車資源利用率不高,。因此,立法的指導思想不能以大規(guī)模建設為主,,而應在資源共享開放方面有所創(chuàng)新,。同時應當加強區(qū)域治理,,停車資源供給局部不平衡和停車秩序亂是當前靜態(tài)交通治理急需解決的問題。
停車位有償使用 差別供給
為進一步體現停車治理立法中的社會治理思路,,條例三審稿提出“本市機動車停車堅持有償使用,、嚴格執(zhí)法、共享利用,、社會共治,。全社會應當共同構建和維護機動車停車秩序,,遵循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基本要求”,。
李小娟進一步解釋,,其中“有償使用”是基于停車位的私人產品屬性,不屬于政府應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范疇,,停車成本應由使用者承擔,。規(guī)定有償使用有利于推動共享利用,有利于減少出行,,有利于為社會投資建設停車設施創(chuàng)造良好的市場外部環(huán)境,。
與此同時,為保障停車治理的推進,,條例三審稿在市政府職責中新增規(guī)定,,“將停車納入城市綜合交通體系,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科技等方法,,嚴格控制核心區(qū),、城市副中心機動車保有量,逐步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
停車設施的供給原則也進一步明確為:“本市停車設施實行分類分區(qū)定位,、差別供給,適度滿足居住停車需求,,從嚴控制出行停車需求,。”
停車設施開放需具安全、管理條件
停車難,,主要表現在居住停車位不足,,停車資源結構性失衡,中心城區(qū)供需差距大,。因此居住停車是停車治理和這次立法的重點,。條例三審稿對有關條款從順序上進行了調整。
針對調整后的思路,李小娟介紹,,居住小區(qū)首先應當按照泊位配建標準,、規(guī)劃指標配建機動車停車設施。在居住停車配建設施不足的情況下,,條例規(guī)定了七種方式予以補充,,包括居住區(qū)內部挖潛、與周邊單位錯時共享,、利用臨時閑置空地設置臨時停車設施等,。
關于利用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車位錯時共享,李小娟表示,,停車資源普查數據顯示,,目前各類停車資源夜間利用不充分,居住區(qū)的車位利用基本飽和或嚴重不足,,公共建筑的車位利用仍有空間,,約占60%的車位可供使用。但在條例審議時有委員和代表提出,,停車設施開放應當考慮不同性質單位對安全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在滿足要求的前提下,配建的停車位“應當”開放共享,。因此,,條例三審稿擬規(guī)定:“公共建筑的停車設施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應當將機動車停車設施向社會開放,,并實行有償使用。”
本市擬為居住停車位“定價”
條例三審稿中對停車定價和收費的條款進行了完善,,明確停車價格機制應體現中心城區(qū)高于周邊的原則,。擬規(guī)定:“本市對駐車換乘停車設施和道路停車實行政府定價,道路停車收費應當按照城市中心區(qū)域高于外圍區(qū)域,、重點區(qū)域高于非重點區(qū)域,、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確定,并根據高于周邊非道路停車收費價格的原則動態(tài)調節(jié),。”
同時,,“本市對其他停車設施實行市場調節(jié)價,可以根據地理位置,、服務條件,、供求關系等因素自主定價。”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市民關心的家門口停車如何收費的問題,,有的委員和代表提出,,居住停車價格具有民生性質,應當以滿足當地居民停車需求為重點予以考慮,。據此,,擬增加規(guī)定:“本市逐步建立居住停車區(qū)域認證機制,停車人在劃定的居住停車范圍內停車,,可以按照居住停車價格付費,。”據了解,居住停車價格僅限于居住在該區(qū)域內的居民享有,。
2019年底路側停車電子收費全覆蓋
考慮到停車治理涉及多方社會主體,,條例三審稿在總則中明確了全社會共同構建和維護機動車停車秩序,遵循停車入位,、停車付費,、違停受罰的基本要求,。同時提出,,倡導、宣傳有位購車,、合理用車,、綠色出行理念。
三審稿中還將停車秩序的維護納入到各單位的“門前三包”中,。增加規(guī)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組織,、個體工商戶等單位,,應當做好門前停車管理責任區(qū)內的停車秩序維護工作,有權對違法停車行為予以勸阻,、制止或者舉報,。”
此外,按照停車改革方案,,2019年底將實現全市路側停車電子收費全覆蓋,。
責任編輯: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