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yīng)對“租購?fù)瑱?quán)”政策風險,,你能做什么,?
前不久記者到廣州市公證處辦理簽證公證,,在電梯里聽到兩位阿姨的對話,,她們的話一直留在記者腦海里,。最近因“租購?fù)瑱?quán)”一事,,學區(qū)房的房東悲喜交集,,一方面竊喜租價上漲有望,,但另一方面又擔心租客用掉學位就結(jié)束租約,,自己想用卻用不上。房屋買賣和租賃,,都可能產(chǎn)生風險,,問題是每個人如何應(yīng)對,。
記者在公證處遇到的兩個阿姨,她們都是前去辦理買賣房屋的委托公證,,一個是辦理房屋繼承公證,,另一個是借用妹妹和母親的名義,為兒子購買一套住房,。借用親人名義購房的阿姨告訴她的熟人說:“我都知道用別人名義買房是有風險的,,但難得買到心水房,而且兒子過幾年后又會用到,,所以就只能在公證的條款上做出約定,。”這位阿姨在天河買一個兩三百萬元的樓梯樓單位,她擔心過幾年后樓價超出她的預(yù)期,,因此沒有名額之下也借用親人名義買房,。雖是用妹妹和母親的名義買房,她也擔心這市值兩三百萬的房屋不在自己名下而產(chǎn)生風險,,于是在公證書上約定,,作為業(yè)主的妹妹和母親不能把房屋出售,僅可出租,。
借用親屬名義購房的市民遠不止偶遇的這位阿姨,。記者身邊一個朋友幾年前曾經(jīng)用母親的名義購房,雖然他是獨子,,但也擔心母親日后再婚而致使房屋產(chǎn)權(quán)旁落外人,,故此他購房后,與母親訂立一個借據(jù),,聲稱母親向他借款若干萬元,,然后再把房屋到房產(chǎn)交易登記中心進行抵押。這位朋友說,,預(yù)防性的條款是“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這樣才可把借用親屬名義購房的風險降到最低,,這種反抵押的做法是公證處的朋友“教路”的,。
說回學區(qū)房房東“租購?fù)瑱?quán)”的悲喜事,雖然“十畫都未有一撇”,,近期談?wù)撟赓U事宜的房東“已被吹皺一池春水”,,一位朋友準備出租帶體育東小學學位的房屋,她向記者詢問“租價是不是要漲了”,,然后接著問:“怎樣防范租客租了房用了學位就退租”,。最近政策變化快,私人物業(yè)出租期通常都在一年左右,正好跨越明年5月的小學入讀季,,從理論上來說,,租房合同條款準備預(yù)案,這是萬全之計,。記者給她支招,,租賃合同上增加一個條款:租客若使用學位,需重新商定租金和租期,。未幾,,朋友圈已流傳一張不知真假的截圖,培正小學學位房40平方米,,月租7000元,,使用學位需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小面積學位房因租賃新政而“水鬼升城隍”,,租金翻倍且需要一次性支付5年租金,,已變相把贊助入學的擇校費打入租價中,相信心水清的學位客不會就此“中計”,。
房屋租賃和買賣,,對業(yè)主來說并非是穩(wěn)賺不賠的生意,借用他人名義買房,,陷入購房糾紛的案例不在少數(shù),;對于尚未落地的租賃新政,“包租婆”也說不清到底是喜還是悲,。認清利弊做好預(yù)案,,這才是理性的做法。
責任編輯:葉著